标的物的交付. 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日内,双方选择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第五条(一)2.的第[ ]项。
标的物的交付. (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招标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标的物的交付. 1.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1.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标的物的交付. 3.1 交付时间:设备整体交付时间:2021 年 11 月 17 日前,特种设备资料交付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前。
标的物的交付. 8.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8.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8.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标的物的交付. 甲方在2021年9月7日前将档口的标的物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现场清点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签字后,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作为协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