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金额参考《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调整(河北省工程质量材料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建建[2002]106 号)文件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材料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经费字[2002]第 6号)执行结算。无收费标准的检测项目参照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学会的统一定价。
2. 检测技术服务费(总额/单价)为:¥ 元(大写)
3. 检测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 (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方式如下:检测工作结束提交合格报告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4. 本项目合同价格根据最终实际计算工程量据实结算。除遇设计要求的变更,并经双方另行协商后可作相应调整外,其它情况不作调整。
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分析检测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收取:
(1) 固定总价¥ (大写:人民币 元);
(2) 根据实际工作量按乙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据实计费。
3.2 乙方按第 3.1 条向甲方出具收费通知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单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分析检测 费。乙方收到费用后 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检测报告、发票等材料按照第 2.3 条交付甲方。若甲方变更电子邮箱或收件地址的,应提前 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若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单方变更的,乙方按照原电子邮箱或收件地址进行送达的,均视为乙方已完成送达,甲方应按时支付检测费。
3.3 甲方可用支票、刷卡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分析检测费用,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中山大学 帐号:44050143004609000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