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行业(洁净产品) 样本条款

洁净行业(洁净产品). 发行人代表企业是下属子公司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苏净集团是国内领先的空气净化、节能环保和气体纯化领域技术创新、装备制造和工程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1) 创新平台:苏净集团是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苏州市洁净环境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 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苏州市净化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2) 人才队伍:苏净集团聘请国家工程院院士为首席科学家,培育江苏省 “333 工程高层次人才”、“六大人才高峰”、“双千人才培养计划”、“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为自主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3) 创新成果:苏净集团在洁净环保产业中创造了多项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产品和技术,成功应用于嫦娥、神舟系列、国防军用等重点工程,并为新型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提供关键技术和装备。在新品开发、专利申请、标准制定等方面均领先国内同行。2017年,苏净集团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江苏制造突出贡献优秀企业”荣誉称号。苏净集团自主研发的“液体颗粒计数器”获得第十一届“中国半导体创新型产品和技术”称号。 (4) 技术装备:苏净集团拥有一批引进自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等世界先进的洁净与环保产品的生产线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5) 品牌资质:苏净集团拥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被评为“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苏净”牌净化设备属于“江苏省名牌产品”。产品销往美国、俄罗斯、日本等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较好的用户认可度和品牌影响力。
洁净行业(洁净产品). (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明显降低 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3)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不断提升。继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后,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 (4) 2018 年 1 月 1 日,我国第一部专门的绿色税法《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与之同步实施的是《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环境保护税法》将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美丽中国建设。环境保护税的实施,由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检测实施管理,税务部门负责具体征收。环保税的征收,会对企业持续做好环保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将激励企业强化环保理念,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实现达标排放。 (5) 2018 年 1 月 15 日,环保部印发《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决定在京津冀 2+26 个城市执行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标准,对于火电、钢铁、炼焦、石油、稀土等 25 个已规定的行业 要求新建项目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长期以来,我国洁净市场(尤其是高端市场)具备较强技术竞争力的主要为国际性厂商。国际性厂商出于成本的考虑主要将业务集中于向国内生产性厂商或代理商进行上游原材料、半成品、准成品和高端标准化产品供应上,未直接进行大规模的营销网络和服务网络建设。国内企业主要通过代理外国公司高端产品或者在进口原材料、半成品、准成品基础上生产中低端产品的方式参与竞争。随着 国内领先企业的研发实力的增强、产品的不断改进、质量的快速提高,少数国内企业已具备了同国际性厂商进行市场竞争的能力,并利用其生产成本低、市场开拓能力强、一站式供应、贴身式服务的优势取得了国际性客户公司的认可,已进入高端产品市场,与外资企业或国际性厂商的代理商展开直接竞争且其市场份额日益增大。随着国内领先厂商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的不断扩大及自身销售网络的不断拓展,通过代理国外产品或对其进行简单加工进行经营的小规模企业的市场空间正日趋缩小,行业整合的趋势日益明显,正不断向少数国际性厂商及国内的领先厂商集中,我国洁净行业呈现了加速整合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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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终止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 2. 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 3. 被保险人身故的; 4. 本合同因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

  •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 用語 説明 う 運行不能 正常な運行ができなくなることをいいます。ただし、運行することにつき、物理的な危険を伴うものをいい、情報の流布 (注)のみに起因するものを除きます。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令将收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 客户服务热线 000-000-0000 网址: xxxx://xxx.xxxxxxx.xxx/

  •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3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2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69万亿元。2022年三季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80.2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 交易信息栏 理财产品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