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服务 样本条款

消息服务. 支持消息的自动发送,并要求系统自动判断消息的类型便于分类管理。
消息服务. 提供对本项目拟建设的10个系统(平台)对接密码系统,实现消息服务。提供10个系统(平台)对接密码系统需求评估、项目对接流程管理、沟通组织协调、制定对接实施改造方案(含已建系统改造工作量)、测试环境联调支持、正式环境联调支持服务。
消息服务. 系统通过消息面板展示属于个人的所有消息,消息类型包括:系统通知消息(查 5 看)、事务待办消息(需处理)以及提醒类型消息(可重复提醒)。
消息服务. 平台自动区分系统消息、评论消息、审核消息,支持用户管理自己的评论;
消息服务. 消息服务汇聚各业务系统的通知消息,提供消息模板、消息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形成统一消息中心。提供丰富的用户消息触达渠道,如短信、邮件、微信公众号服务通知、微信小程序服务通知等等。将业务系统生产的通知消息,即时或定时的推送至指定的用户。 汇聚用户通知消息。繁多的业务系统,针对用户事项进度反馈、事项状态通知等需求。统一消息推送服务,汇聚诸多业务系统的通知消息,提供消息模板、消息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形成统一消息中心。
消息服务. 支持给患者提供全流程信息服务,支持通过短信通知消息,支持通过微信进行消息推送,给用户发送相关全流程消息通知。
消息服务. 该服务主要用来访问消息收发系统。它可以用来访问许多不同关系数据库的 API,它提供同样与厂商无关的访问方法,以访问消息收发服务。它能够通过消息收发服务从一个客户机向另一个客户机发送消息。
消息服务. 理系统采购项目 消息服务与管理具备基于应用的消息发布机制,即从网页端向移动端端的消息通信机制。同时在异步处理中,移动端也需要通过消息实现调用的异步机制。在应用服务层平台建立起 统一的消息机制,实现消息通讯,消息可以传递实时数据,或定义的事件,发送各类数据与 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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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 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签订地、签订日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单位)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重要说明 1、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产品说明书》(下称“本说明 书”或《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全部协议。若本说明书与上述其他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说明书为准。 2、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产品管理人”)代理投资者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和管理,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产品代码 1004 全国银行业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Z7002120000066 凭此编码可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本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方式 公募 产品评级 PR1 本评级为产品管理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目标投资者 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为宁波银行白金及以上客户、宁波银行薪福宝客户,机构投资者为企业财资客户和企业APP渠道专属客户。 (具体限制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无(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测算得到的年化收益,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本金的保证和收益的承诺,仅供投资者参考。 业绩比较基准可用于确定产品管理人是否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为准,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作为产品管理人向投资者支付本产品本金或收益的承诺。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波动,具有不确定 性。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 日之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募集期 2018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在本产品募集期内,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产 3、 产品管理人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 《证券法 指 1998 年 12 月 29 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 会议通过,经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经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经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并经 2019 年 12 月 28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特许权使用费 一、 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 ポイント > 相手から開示提供等を受けた秘密情報の管理方法に関す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従前に締結した秘密保持条項との関係整理

  •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 乙方义务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