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核 样本条款

湖南中核. 公司名称 湖南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飞 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A1108 成立日期 2016年7月25日 营业期限 2016年7月25日至2066年7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L5LJ09Q 经营范围 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力发电(限分支机构);太阳能发电(限分支机构);生物质能发电(限分支机构);生物质热裂解技术的研发及服务;生物质能源的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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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二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共同选择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伴随服务 9.1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十六(56)天内寄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2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具体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9.3 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 特技表演 指进行马术、杂技、驯兽等表演。

  • 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4.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 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

  • 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