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為無給職 Clause in Contracts

為無給職. □2.得為工作之需要支領費用或接受報酬,其給付方法,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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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合約書, 之資格者, 附件三 會議

為無給職. 2.得為工作之需要支領費用或接受報酬,其給付方法,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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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

為無給職. 2.得為工作之需要支領費用或接受報酬,其給付方法,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2.得為工作之需要支領費用或接受報酬,其給付方法,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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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三 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