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销售情况 样本条款

热力销售情况.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居民客户和非居民客户。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为客户提供供暖,并收取供暖费,其中供暖费价格由政府制定。 图表 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1-6月热力板块收入情况 主要销售种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居民采暖用 热 21,215.92 73.99 33,934.63 65.33 33,526.55 67.24 19,893.68 59.13 办公采暖用 热 5,736.14 20.01 14,397.84 27.72 7,229.47 14.50 4,037.24 12.00 其他 1,721.10 6.00 3,610.96 6.95 9,102.37 18.26 9,713.63 28.87 公司结算模式为:对于非居民客户,公司主要采取于供暖季开始前与其签 订供热合同,于一次性收取供暖费,按月结算,按期分摊并于最后一期期末向 非居民客户补收齐相关费用;对于居民类客户,收费主要集中在供暖季开始前,有客户自行前往物业或热力公司指定场所缴款,预收供暖季费,供暖费主要按 照供热面积收费。会计处理为:供暖季开始前收取供暖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款项”,按月结算分摊供暖费时,借记“预收款项”,贷记“营业收入”。

Related to 热力销售情况

  • 磋商有效期 2.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 60 天。 2.3.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身故保险金 任何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旅行期间遭遇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若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款第二项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 该项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000-0000-000或000-00000000。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受益人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 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 久期策略 根据国内外的宏观经济形势、经济周期、国家的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经济因素,对未来利率走势做出预测,并确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久期的长短。

  • 適用条件 動力を使用する需要で、次のいずれにも該当する場合に適用いたします。

  • エ その他、 の使用に関し委託者が指示すること。

  •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