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备 样本条款

照明设备. 在车厢内应设防爆日光灯、应急灯;配置符合防爆要求的交直流照明系统和市电组合式防爆交流电源插座。在机组没有启动时,采用直流照明系统。发电厢体内部安装AC/DC照明灯安放在车厢内部便于操作部位,交/直流分开;箱体内配备控制箱,内置80A断路器;厢体内部所有布线要求采用穿阻燃管(槽)方式,所有电缆要求采用防水、耐油、阻燃电缆。
照明设备. 预算金额20万元(含) 室内照明灯具 A02061908 场地用灯 A02061909 路灯 A02061910
照明设备. 6.1 全船AC220V 正常照明通过 1 台照明分电箱供电,供主甲板和机舱正常照明,航行搜索用投光灯由#1 助航分电箱控制。 6.2 正常照明主要采用荧光灯,由照明分电箱供电。驾驶室、船员室、客舱、内走道采用 JPY20-2、2×20W、JPY20-2E、2×20W 荧光蓬顶灯,主甲板外走道和其它舱室采用 CCD1-2、60W、CCD9-3-2、60W,顶蓬甲板上安装有TG10 型450W DC24V投光灯 1 盏供航行搜索用。主甲板以下采用带网罩灯具。 6.3 全船DC24V 应急照明主要采用白炽灯,由充放电板供电。应急照明灯点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在驾驶室、主甲板外走道、过道、客舱、救生筏释放处、机舱等均布有灯点。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在灯罩边缘均有红色圆点标记。 6.4 航行信号灯控制板 1 块,安装在驾驶室控制台上,供航行信号灯用电和控制。航行信号灯 7 盏,包括 CXH2-2C 型左舷灯 1 盏、CXH1-2C 型号右舷灯 1 盏、CXH3-2C型桅灯 1 盏、CXH4-2C 型艉灯 1 盏、CXH5-2 型失控灯、搁浅灯 2 盏、CXH5-2 型锚灯 1 盏。航行信号灯控制单元电源由主配电板 AC220V 通过整流器转换成 DC24V 和充放电板DC24V 两路电源供电。当航行灯发生故障时航行信号灯控制板会自动发出声光报警。

Related to 照明设备

  • 工程和设备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规范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置。

  •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 5.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5.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 5.2.2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向监理人报送要求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发包人应按照监理人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的交货日期,向承包人提交材料和工程设备。 5.2.3 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 7 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5.2.4 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5.2.5 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由于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时间或地点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6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及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 其他医疗设备 医用红外线理疗灯 台

  • 材料与设备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 工程量清单 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 信息安全 管理人应就理财计划销售过程中获知的投资者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非经投资者事先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另有要求的除外。投资者在此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根据监管要求,为理财计划登记等需要,向登记部门或监管机构提供投资者相关信息。

  • 序 号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样品(演示) 8.1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 8.3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

  •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商业性: 非商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