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款情况 样本条款

现金收款情况. 公司属于珠宝首饰零售业,直接面对消费者。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营、专柜和加盟,在直营模式下,公司存在现金收款的情况,专柜和加盟模式下,公司与商场或加盟商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不存在现金收款。公司采购均通过银行转账,不存在现金采购。 公司属于商业零售行业,现金销售符合零售业经营特点,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周大生、莱绅通灵等均存在现金销售,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报告期内现金销售金额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现金收款总额(不含增值税) 313.04 1,608.35 2,806.59 3,785.30 营业收入 37,349.20 89,660.21 91,967.21 83,740.62 占营业收入比例 0.84% 1.79% 3.05% 4.52% 为控制直营现金销售比重,降低现金销售带来的业务风险,公司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客户刷卡消费,如联合刷卡行开展刷卡支付优惠活动、使用支付宝等;另一方面制定了严格的零售现金管理制度,以控制现金销售风险。 公司使用 POS 零售系统统一管理零售销售业务,并专门制定了《连锁店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下属直营店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以确保直营店的现金安全。 根据《连锁店现金管理制度》,主要控制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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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契約分存 (一)訂約時務必詳審契約條文,由雙方簽章或按手印,寫明戶籍、通訊住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編號,契約應一式二份,由雙方各自留存一份契約正本。如有保證人,契約應一式三份,由雙方及保證人各自留存一份契約正本。

  •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要求,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甲方利益。

  • 事務連絡者氏名 取締役 管理部門長 今村 武史 【届出の対象とした募集(売出)有価証券の種類】 株式 【届出の対象とした募集(売出)金額】 募集金額 ブックビルディング方式による募集売出金額 (引受人の買取引受による売出し) ブックビルディング方式による売出し (オーバーアロットメントによる売出し) ブックビルディング方式による売出し 257,550,000円 464,600,000円 115,140,000円

  • 反社会的勢力の排除 規定第29条〕 2007年7月24日付での全国銀行協会「反社会的勢力介入排除に向けた取組み強化について」の申し合わせに準拠して、本条は定めています。

  •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 电子指令方式总体约定 1、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清算管理系统客户端发送电子指令,或基金管理人通过调用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数据接口发送电子指令。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

  • 保险事故 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