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的销售业务.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说明书约定设置、调整理财产品的销售总规模、销售机构、销售渠道、销售对象、销售机构或渠道的销售额度、交易时间及其他交易条件等销售业务规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须通过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投资理财产品,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名单及信息详见乙方披露的销售机构公告。
理财产品的销售业务.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说明书约定设置、调整理财产品的销售总规模、销售机构、销售渠道、销售对象、销售机构或渠道的销售额度、交易时间及其他交易条件等销售业务规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须通过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投资理财产品,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名单及信息详见乙方披露的销售机构公告。
(一)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的义务
1.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并揭示风险,打破刚性兑付,不得直接或变相宣传、承诺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
2. 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
3. 对非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理财产品风险进行匹配。
理财产品的销售业务.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说明书约定设置、调整理财产品的销售总规模、销售机构、销售渠道、销售对象、销售机构或渠道的销售额度、交易时间及其他交易条件等销售业务规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须通过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投资理财产品,各代理销售机构的名单及信息详见乙方披露的销售机构公告。 甲方通过销售机构办理认/申购和赎回等交易业务时,销售机构对交易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交易结果以乙方的确认为准。对于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甲方应及时查询。
(一)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的义务
1.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并揭示风险,打破刚性兑付,不得直接或变相宣传、承诺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
2. 不得以理财名义或使用“理财”字样开展其他金融产品销售业务活动。
3. 对非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理财产品风险进行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