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用 水 供 應 Clause in Contracts

用 水 供 應. 19.1 如 政 府 代 表 許 可 , 承 辦 商 可 使 用 特 許 範 圍 內 或 設 的 供 水 系 統 經 營 其 業 務 ,惟 須 支 付 一 切 由 此 招 致 的 按 金 、 費 用 及 收 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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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水 供 應. 19.1 如 政 府 代 表 可 , 承 商 可 使 用 特 許 範 圍 內 许 范 围 内 的 供 水 系 統 經 營 统 经 营 業 務 业 务 ,惟 支 付 一 切 由 此 招 致 的 按 金 、 用 及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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