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禁止行为 样本条款

用户禁止行为. 除非法律允许或技术开发方书面许可,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 删除本网站,应用程序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 对本网站,应用程序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网 站,应用程序的源代码。 (3) 对技术开发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 编、发表、出版等。 (4) 通过修改或伪造应用程序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应用程序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应用程序、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5) 自行、授权他人或利用第三方应用程序对本网站,应用程序及其组件、模块、数据等进行 干扰。 (6) 其他未经技术开发方明示授权的行为。
用户禁止行为. 除非法律允许或者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用户禁止行为.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黄色、暴力等违法、违规的内容。 (2)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4) 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 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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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止行为 本协议当事人禁止从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 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内 容 Ⅰ.報酬 業務を実施・完成させることに対する報酬

  • 申請程序 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本業務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地点和签订日期。

  •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 基金管理人(也可称资产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000 号 0 层邮政编码:000000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102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0 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異議の申立 入札をした者は、入札後、この心得、図面、仕様書、現場説明書等についての不知又は不明を理由として、異議を申し立てることはできない。

  •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一张网”在线征集项目-石河子市峰华雅培商贸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第八师石河子市本级 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 本合同; (3) 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 投标文件; (5) 其他合同文件。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 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512,823,476.78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106,378.48 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6,062 户。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2,700.27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