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和程序. 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政策不得叠加享受。
申请时间和程序.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于每年度 3 月底前提出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本项补贴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申请时间和程序. 在活动结束后 6 个月内向备案同意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和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见习结束之日(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 3 个月)起 1 年内,按照市属、区属单位,分别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和程序. 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申请人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之日起 1 年内提出。
申请时间和程序. 技工学校应于符合条件人员招用后 3 个月内向所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首次补贴申请。后续补贴由技工学校按季度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和程序. 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要求完成任务后 6 个月内,按照合作协议向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本补贴与外省(区)在粤劳务工作站服务补助不得叠加享受。
申请时间和程序. 用人单位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 1 年
申请时间和程序. 用人单位按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规定,向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岗位开发申请;审核通过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向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动者发放补贴。
申请时间和程序. (1) 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益一类除外)、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提供服务项目、服务人数、服务成效等情况,给予服务补助;
(2) 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购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的就业创业服务,服务验收通过后给予服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