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購作業 样本条款

申購作業. (1) 客戶於信託契約有效期間內,向 貴行填具「債券投資(取消)申請書」辦理債券投資申請,並應立即將買進價款(含信託本金、債券前手息、信託手續費及各項稅費)匯入客戶開立於 貴行之指定帳戶,否則本申請不生效力。客戶同意本投資申請交易尚未回報確認並扣取相關款項前,對於指定扣款帳戶內之款項不得動用。 (2) 其他交易作業特約事項
申購作業. 客戶於信託契約有效期間內,向 貴行填具「永豐商業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受託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投資(取消)申請書」(以下簡稱「境外結構型商品投資(取消)申請書」)辦理有價證券投資申請,並應立即將新臺幣/外幣信託本金及新臺幣/外幣信託手續費匯入客戶開立於 貴行之新臺幣/外幣帳戶。如 貴行於當日營業時間下午3;30前仍未收訖申購價款(含信託本金及信託手續費),則本申請不生效力。客戶同意 貴行得於約定期限結束當日起之合理期限內,自客戶銀行新臺幣/外幣指定帳戶扣取客戶之信託資金及信託手續費以辦理與投資相關事宜。如客戶選擇以新臺幣扣款方式扣款投資本商品,則實際新臺幣扣款金額(含信託本金及手續費)係以扣款當日 貴行依 貴行牌告賣出美元(或其他外幣)匯率結算之。倘因匯率變動因素,導致客戶匯入 貴行新臺幣指定帳戶或存入客戶在貴行所設立之新臺幣帳戶之新臺幣款項於扣款日不足額扣款投資本商品,本投資申請不生效力,客戶不得異議。如因市場波動或其他 任何因素致本商品不克發行,交易商無法接受本商品之申購,或發生本商品未能成交之情事時, 貴行應返還信託資金及信託手續費至 客戶扣款指定帳號,客戶同意就 貴行返還之信託資金及信託手續費不另計利息。
申購作業. 客戶於信託契約有效期間內,向本行填具「永豐商業銀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受託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投資(取消)申請書」(以下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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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约定 如有): 。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 使用量のお知らせ 当社は、18の規定により当社(導管部門)から使用量の通知を受けたときは、速やかにその使用量をお客さまにお知らせいたします。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 除争议所涉的内容之外,本协议的当事人仍应履行本协议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