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员 3 11.3 样本条款

监理员 3 11.3.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员具备①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③咨询工程师证书或注册信息安全员(CISM)证书,同时满足以上三项的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本项人员与10和11项存在重复的,本项不得分) 65 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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