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作用 样本条款

相互作用. 可以对药物相互作用审查规则进行设置,包括中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中药和西药,西药和西药。还应能设置提示的文本信息和问题严重程度。
相互作用. 乙は、別途定める評価及び認証に係るガイド等を甲に提示することにより要求事項を連絡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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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線相互接続 当社又は他社の電気通信回線の接続)

  •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 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 区分 内容 選択特例措置1 当該契約に対する光ネットサービスの提供開始日を含む92日間を 無償とします。 選択特例措置2 当該契約に対する光ネットサービスの提供開始日を含む61日間を無償とします。 また、当社が別に定める「おまかせ訪問ダブルサポート」の「基本メニ ュー1」若しくは「基本メニュー2」のどちらか一方を無償とします。

  •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资源县税务局 2023 年度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YZLGL2023-C3-043-GLQT 采购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 740821.08 元/年(即:61735.09 元/月) 公告媒体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 (xxx.xxxxx.xx/) 2 采购人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资源县税务局 地 址:广西桂林市资源县资源镇湘桂路联系方式:0773-431999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0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联系人:徐雪艳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 理。 3.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

  • 七 この項(この号を除く の規定により一般競争に参加できないこととされている者を契約の締結又は契約の履行に当たり、代理人、支配人その他の使用人として使用したとき。

  • 初始费用 (1) 投保人交纳的每笔保险费,本公司按该笔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收取初始费用,初始费用收取比例为 1%。 (2) 对于因产品转换而转入的产品账户价值,本公司不收取初始费用,后续交纳的保险费将按上述比例收取初始费用。

  • 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 为每只理财产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

  •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总人数共计 107 人。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与公司或公司的分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 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送上海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