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1) 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 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投标人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 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4)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5)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6) 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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