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Clause in Contracts

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商标许可协 议》,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多项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 生效,自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在许可证期满前至少一年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可书面同意将该期限再延长十年。卖方亦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欧司朗 品牌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OSRAM”文字或图形品牌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 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三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该协议期限后 继续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方应在交割日后二十四个月内通知许可方,如果双方未在 该协议到期日就许可商标签订新的许可协议,被许可方将在许可期限到期日或正当理 由终止后终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附加专利和 专有技术许可协议》,鉴于部分专利不仅仅应用于标的业务(亦应用于卖方 1 的其他业 务),因此,卖方 1 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专利许可给买方使用,该许可应于交割日生效,并应保持完全效力,直到所有许可专利已被放弃或到期,或不再受该协议的约束。由于买方未受让取得该等专利,若专利权人违反该等许可合同的约定或者该等许可专利涉及纠纷或争议,则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21 年 5 月 31 日,卖方 1 已将其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在 DS-A 业务区域运营的 DS-A 业务出售给第三方买方。在该交易中,卖方 1 及其子公司 OSI 将与 DS- A 业务相关的特定知识产权许可给了 DS-A 业务收购方。在该等背景下,为了能够继续将与 DS-A 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授权给前述 DS-A 业务收购方使用,德国标的公司在承接卖方 1 转让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时,将同时与卖方 1 签订《知识产权回授许 可协议》,对于本次交易出售给德国标的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卖方 1 将被授予回授 许可,该许可为非排他、不可转让(被许可方的剥离实体除外)、不可撤销、全球范围、免版税、全额付清、仅用于 DS-E 业务之外的许可。若 DS-A 业务收购方不恰当地使用 该等被回授许可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对应知识产权造成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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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中外合资企业英飞特电子

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商标许可协 议》,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多项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 生效,自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在许可证期满前至少一年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可书面同意将该期限再延长十年。卖方亦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欧司朗 品牌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OSRAM”文字或图形品牌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 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三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该协议期限后 继续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方应在交割日后二十四个月内通知许可方,如果双方未在 该协议到期日就许可商标签订新的许可协议,被许可方将在许可期限到期日或正当理 由终止后终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商标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多项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在许可证期满前至少一年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可书面同意将该期限再延长十年。卖方亦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欧司朗品牌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OSRAM”文字或图形品牌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三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该协议期限后继续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方应在交割日后二十四个月内通知许可方,如果双方未在该协议到期日就许可商标签订新的许可协议,被许可方将在许可期限到期日或正当理由终止后终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附加专利和 专有技术许可协议》,鉴于部分专利不仅仅应用于标的业务(亦应用于卖方 1 的其他业 务),因此,卖方 1 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专利许可给买方使用,该许可应于交割日生效,并应保持完全效力,直到所有许可专利已被放弃或到期,或不再受该协议的约束。由于买方未受让取得该等专利,若专利权人违反该等许可合同的约定或者该等许可专利涉及纠纷或争议,则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专利许可给买方使用,该许可应于交 割日生效,并应保持完全效力,直到所有许可专利已被放弃或到期,或不再受该协议的约束。由于买方未受让取得该等专利,若专利权人违反该等许可合同的约定或者该等许可专利涉及纠纷或争议,则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21 年 5 月 31 日,卖方 1 已将其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在 DS-A 业务区域运营的 DS-A 业务出售给第三方买方。在该交易中,卖方 1 及其子公司 OSI 将与 DS- A 业务相关的特定知识产权许可给了 DS-A 业务收购方。在该等背景下,为了能够继续将与 DS-A 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授权给前述 DS-A 业务收购方使用,德国标的公司在承接卖方 1 转让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时,将同时与卖方 1 签订《知识产权回授许 可协议》,对于本次交易出售给德国标的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卖方 签订《知识产权回授许可 协议》,对于本次交易出售给德国标的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卖方 1 将被授予回授 许可,该许可为非排他、不可转让(被许可方的剥离实体除外)、不可撤销、全球范围、免版税、全额付清、仅用于 将被授予回授许 可,该许可为非排他、不可转让(被许可方的剥离实体除外)、不可撤销、全球范围、 免版税、全额付清、仅用于 DS-E 业务之外的许可。若 DS-A 业务收购方不恰当地使用 该等被回授许可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对应知识产权造成不利影 响该等被回授许可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对应知识产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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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数项《资产转让协议

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商标许可协 议》,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多项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 生效,自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在许可证期满前至少一年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可书面同意将该期限再延长十年。卖方亦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欧司朗 品牌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OSRAM”文字或图形品牌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 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三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该协议期限后 继续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方应在交割日后二十四个月内通知许可方,如果双方未在 该协议到期日就许可商标签订新的许可协议,被许可方将在许可期限到期日或正当理 由终止后终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商标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多项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在许可证期满前至少一年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可书面同意将该期限再延长十年。卖方亦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欧司朗品牌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OSRAM”文字或图形品牌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三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该协议期限后继续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方应在交割日后二十四个月内通知许可方,如果双方未在该协议到期日就许可商标签订新的许可协议,被许可方将在许可期限到期日或正当理由终止后终 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附加专利和 专有技术许可协议》,鉴于部分专利不仅仅应用于标的业务(亦应用于卖方 1 的其他业 务),因此,卖方 1 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专利许可给买方使用,该许可应于交割日生效,并应保持完全效力,直到所有许可专利已被放弃或到期,或不再受该协议的约束。由于买方未受让取得该等专利,若专利权人违反该等许可合同的约定或者该等许可专利涉及纠纷或争议,则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21 年 5 月 31 日,卖方 1 已将其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在 DS-A 业务区域运营的 DS-A 业务出售给第三方买方。在该交易中,卖方 1 及其子公司 OSI 将与 DS- A 业务相关的特定知识产权许可给了 DS-A 业务收购方。在该等背景下,为了能够继续将与 DS-A 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授权给前述 DS-A 业务收购方使用,德国标的公司在承接卖方 1 转让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时,将同时与卖方 1 签订《知识产权回授许 可协议》,对于本次交易出售给德国标的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卖方 签订《知识产权回授许可 协议》,对于本次交易出售给德国标的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卖方 1 将被授予回授 许可,该许可为非排他、不可转让(被许可方的剥离实体除外)、不可撤销、全球范围、免版税、全额付清、仅用于 将被授予回授许 可,该许可为非排他、不可转让(被许可方的剥离实体除外)、不可撤销、全球范围、 免版税、全额付清、仅用于 DS-E 业务之外的许可。若 DS-A 业务收购方不恰当地使用 该等被回授许可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对应知识产权造成不利影 响该等被回授许可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对应知识产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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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数项《资产转让协议

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商标许可协 议》,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多项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 生效,自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在许可证期满前至少一年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可书面同意将该期限再延长十年。卖方亦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欧司朗 品牌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OSRAM”文字或图形品牌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 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三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该协议期限后 继续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方应在交割日后二十四个月内通知许可方,如果双方未在 该协议到期日就许可商标签订新的许可协议,被许可方将在许可期限到期日或正当理 由终止后终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由终止后终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附加专利和 专有技术许可协议》,鉴于部分专利不仅仅应用于标的业务(亦应用于卖方 1 的其他业 务),因此,卖方 1 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专利许可给买方使用,该许可应于交割日生效,并应保持完全效力,直到所有许可专利已被放弃或到期,或不再受该协议的约束。由于买方未受让取得该等专利,若专利权人违反该等许可合同的约定或者该等许可专利涉及纠纷或争议,则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21 年 5 月 31 日,卖方 1 已将其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在 DS-A 业务区域运营的 DS业务区域运营的DS-A 业务出售给第三方买方。在该交易中,卖方 1 及其子公司 OSI 将与 DS- A 业务相关的特定知识产权许可给了 DS业务相关的特定知识产权许可给了DS-A 业务收购方。在该等背景下,为了能够继续将与 DS业务收购方。在该等背景下,为了能够继续将与DS-A 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授权给前述 DS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授权给前述DS-A 业务收购方使用,德国标的公司在承接卖方 1 转让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时,将同时与卖方 1 签订《知识产权回授许 可协议》,对于本次交易出售给德国标的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卖方 1 将被授予回授 许可,该许可为非排他、不可转让(被许可方的剥离实体除外)、不可撤销、全球范围、免版税、全额付清、仅用于 DS-E 业务之外的许可。若 DS-A 业务收购方不恰当地使用 该等被回授许可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对应知识产权造成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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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中外合资企业英飞特电子

知识产权相关风险.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商标许可协 议》,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多项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 生效,自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在许可证期满前至少一年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可书面同意将该期限再延长十年。卖方亦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欧司朗 品牌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OSRAM”文字或图形品牌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 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三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该协议期限后 继续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方应在交割日后二十四个月内通知许可方,如果双方未在 该协议到期日就许可商标签订新的许可协议,被许可方将在许可期限到期日或正当理 由终止后终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商标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多项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十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在许可证期满前至少一年提出书面请求,双方可书面同意将该期限再延长十年。卖方亦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欧司朗品牌许可协议》,将其持有的“OSRAM”文字或图形品牌商标许可给买方使用,许可期限为自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后三年内有效,如果被许可方希望在该协议期限后继续使用许可商标,被许可方应在交割日后二十四个月内通知许可方,如果双方未在该协议到期日就许可商标签订新的许可协议,被许可方将在许可期限到期日或正当理由终止后终止许可商标的使用。若该等许可合同期满后无法按时续约,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卖方 1 将与买方在第一次交割日签署《附加专利和 专有技术许可协议》,鉴于部分专利不仅仅应用于标的业务(亦应用于卖方 1 的其他业 务),因此,卖方 1 将其持有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的专利许可给买方使用,该许可应于交割日生效,并应保持完全效力,直到所有许可专利已被放弃或到期,或不再受该协议的约束。由于买方未受让取得该等专利,若专利权人违反该等许可合同的约定或者该等许可专利涉及纠纷或争议,则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2021 年 5 月 31 日,卖方 1 已将其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间接在 DS-A 业务区域运营的 DS-A 业务出售给第三方买方。在该交易中,卖方 1 及其子公司 OSI 将与 DS- A 业务相关的特定知识产权许可给了 DS-A 业务收购方。在该等背景下,为了能够继续将与 DS-A 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授权给前述 DS-A 业务收购方使用,德国标的公司在承接卖方 1 转让的与标的业务相关知识产权时,将同时与卖方 1 签订《知识产权回授许 可协议》,对于本次交易出售给德国标的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卖方 签订《知识产权回授许可 协议》,对于本次交易出售给德国标的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卖方 1 将被授予回授 许可,该许可为非排他、不可转让(被许可方的剥离实体除外)、不可撤销、全球范围、免版税、全额付清、仅用于 将被授予回授许 可,该许可为非排他、不可转让(被许可方的剥离实体除外)、不可撤销、全球范围、 免版税、全额付清、仅用于 DS-E 业务之外的许可。若 DS-A 业务收购方不恰当地使用 该等被回授许可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对应知识产权造成不利影 响该等被回授许可的知识产权,则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继续使用对应知识产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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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数项《资产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