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安排 样本条款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并争取尽快得到批准。
上市安排. 本次交易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上市安排. 全部新增股份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
上市安排.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