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4) 采购需求; (5) 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 (6)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7) 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其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 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0.4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采购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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