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样本条款

磋商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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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文件 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 参与资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 → 应标 → 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 信息披露情况 (9)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 定期报告 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披露理财产品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产品管理人可以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 “△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