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备案情况 样本条款

私募备案情况.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国寿集团委托建信基金股票型组合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汇添富美丽 3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等 2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信证券定增领欣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 5 个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5 个资产管理计划均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7 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私募备案情况. 王志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因此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鹏翎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王志方属于普通投资者 C4级(积极型),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志方,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规定,王志方为发行人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王志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私募备案情况. 陈崇军作为发行对象,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经核查,陈崇军认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陈崇军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 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 C3、C4、C5。本次古鳌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陈崇军属于专业投资者Ⅱ,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陈崇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陈崇军先生所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发行后)比例为 37.4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陈崇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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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与示例 1.申购份额的计算:本理财产品的申购份额以申请当日(T 日)交易结束后理财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理财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四舍五入。

  •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或 减少,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施工。

  • 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 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存続条項 第29条 本契約の効力が消滅した場合であっても、第13条、第15条、第18条、第 19条、第20条第2項、第21条、第23条、第24条、第26条、第28条及び本条はなお有効に存続するものとする。 本契約の締結を証するため、本書2通を作成し、甲乙記名押印の上、各自1通を保有する。

  • 申請資格 本方案可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本方案得優先考量投資。

  • 协议的生效条件 涉及协议经甲方、乙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生效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履行期限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二 納付命令又は独占禁止法第7条若しくは 第8条の2の規定に基づく排除措置命令 (これらの命令が受注者又は受注者が構成事業者である事業者団体(以下「乙等」という。)に対して行われたときは、乙等に対する命令で確定したものをいい、乙等に対して行われていないときは、各名宛人に対する命令全てが確定した場合における当該命令をいう。次号において「納付命令又は排除措置命令」という。)において、この契約に関し、独占禁止法第3条又は第8条第1号の規定に違反する行為の実行としての事業活動があったとされたとき。 三 納付命令又は排除措置命令により、乙等に独占禁止法第3条又は第8条第1号の規定に違反する行為があったとされた期間及び当該違反する行為の対象となった取引分野が示された場合において、この契約が、当該期間(これらの命令に係る事件について、公正取引委員会が乙に対し納付命令を行い、これが確定したときは、当該納付命令における課徴金の計算の基礎である当該違反する行為の実行期間を除く。)に入札 (見積書の提出を含む。)が行われたものであり、かつ、当該取引分野に該当するものであるとき。

  • 本次交易的背景 1、车载是未来物联网最重要的应用领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