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关系核查 样本条款
关联关系核查.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部持有山东玻纤 (000000.XX)100 股,云鼎科技(000000.XX)500 股,齐翔腾达(000000.XX) 300 股,权益投资部持有兖矿能源(00000.XX)股票 5,736,850 股、兖矿能源 (00000.XX)1,833,000 股。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权关系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等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构成重大影响。主承销商国投证券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利益冲突,确保业务开展不影响主承销商公正履行相应职责。
关联关系核查. 经核查资管计划持有人的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及身份证,邦彦技术员工资管计划的持有人均为与发行人或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核心员工中包含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同);除此之外,邦彦技术员工资管计划与发行人邦彦技术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管理人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关联关系核查.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长江证券持有兖矿能源(600188.SH)988,502 股,云鼎科技(000409.SZ)1,381,601 股,齐翔腾达(002408.SZ)5,217,376 股,中泰证券(600918.SH)5,684,816 股,山东玻纤(605006.SH)205,080 股,新风光(688663.SH)146,313 股。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权关系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等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构成重大影响。主承销商长江证券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利益冲突,确保业务开展不影响主承销商公正履行相应职责。
关联关系核查. 根据中泰证券的说明,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泰证券(000000.XX)7,000,000.00 股。 发行人通过子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09%股权。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属于发行人重要子公司。 本所律师认为,募集说明书对上述股权关系已进行披露,上述股权关系不会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构成重大影响。主承销商中泰证券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利益冲突,确保业务开展不影响主承销商公正履行相应职责。
关联关系核查. 经核查资管计划持有人的任职文件、劳动合同及身份证,鼎阳科技员工资管计划的持有人均为与发行人签署劳动合同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除 此之外,鼎阳科技员工资管计划与发行人鼎阳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管理人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关联关系核查. 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簿记建档资料及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承诺文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包括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财信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关联关系核查.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分别出具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index.html),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外,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关联关系核查. 参与本次非公开询价的各发行对象均作出承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最终认购方不包括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并保证配合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承诺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根据纳尔股份及东方花旗确认、认购对象的说明并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不包括纳尔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或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关联关系核查.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国金证券共计持有兖矿能源(600188.SH)11,400股, 齐翔腾达(002408.SZ)12,180 股 ,中泰证券(600918.SH)19,400 股。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权关系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等构成重大影响,亦
关联关系核查.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中金公司各类账户持有兖矿能源(000000.XX) 2,042,374 股,持有兖矿能源(0000.XX)2,312,400 股,持有兖煤澳大利亚 (00000.XX)182,100 股,持有山东玻纤(000000.XX)204,740 股,持有新风光 (000000.XX)71,032 股,持有云鼎科技(000000.XX)679,007 股,持有齐翔腾达(000000.XX)3,137,208 股,持有中泰证券(000000.XX)1,846,551 股。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权关系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等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本次债券的发行构成重大影响。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将结合业务实际开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利益冲突,确保业务开展不影响主承销商公正履行相应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