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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管理 样本条款

科室管理. 4.5.1 提供按设备、登记、技师、诊断、审核、开单科室、开单医生等维度的工作量统计 4.5.2 提供多条件自定义查询,可自定义统计报表,可将查询结果导出到 Excel 做进一步处理或打印
科室管理. 能够对照及同步采购人 HR 系统中有关科室设置信息,并能根据科室特点,同步或设置科室属性,如临床、医技、行政、后勤、内科、外科、儿科、手术等。
科室管理. 按照行政区划树状结构显示科室信息,可根据医院条件查询科室信息。并可新增、修改、删除相关科室数据。
科室管理. 8.1 科室管理主要实现对医生、护士的排班以及考勤管理,并对医生、护士的管辖区域进行设定。护士排班后,在透析界面每个护士只能操作自己 分管区域的病人。
科室管理. 科室机构管理主要用来管理医院科室信息维护。提供医疗机构信息新增、修改、可用状态设置,提供医疗机构科室信息新增、修改、可用状态设置,提供医疗机构检索及信息查看、机构科室检索及信息查看。
科室管理. 科室人员权限配置:支持根据病理科人员角色及日常工作需要,配置科室人员使用的菜单。
科室管理. 6.4.1 提供按设备、登记、诊断、开单科室、开单医生等维度的工作量统计 6.4.2 提供多条件自定义查询,可自定义统计报表,可将查询结果导出到 Excel 做进一步处理或打印 7.1 每个检查单元(如普放、CT、MR、超声)均可根据需要配置相 应的分诊叫号软件 7.2 分诊叫号软件采用与 PACS 一体化设计,叫号终端采用界面叫号的方案,不再配置硬件呼叫器 7.3 叫号显示界面采用大屏幕液晶电视,支持对界面布局、颜色的定义,采用真人语音库,实现屏幕显示与语音的同步输出 7.4 支持一次分诊、二次分诊等叫号流程,允许呼叫者按顺序或选择性呼叫,允许加急患者插队
科室管理. 医疗机构科室信息注册管理,包括:科室代码、科室名称、科室类型等。
科室管理. 门急诊诊疗服 务 门急诊挂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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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澄清 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深圳大学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 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1) 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2) 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投标文件份数 1.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

  • 投标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4.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