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医疗系统 样本条款

移动医疗系统. 3.3.5.1 移动医生工作站 1) 技术要求:支持 PDA、IPAD 移动查房车灯设备。 2) 医生床边查房通过无线网络和移动终端设备随时随地获取需要病人的临床资料(病历、医嘱、化验单、检查报告、影像资料);同时,可以获取诊疗规范、操作指南、临床路径、参考文献、知识库等;可以传送有关信息,包括:生命体征、检查化验结果、病情描述、各种申请;可以进行实时会诊,实时下医嘱、信息交互、重症监 测和抢救。 3) 护理人员可以实时采集病人生命体征,如:体温、呼吸、血压等;实时核对最新医嘱变化,执行医嘱时与最新医嘱进行核对,防止差错;可以实时“三查七对”,避免护理差错,保证病人医疗安全。 4) 通过扫描病人佩戴的腕带(便可以知道病人的编号)、药物瓶、以及静脉注射药袋,可以减少药物分发的错误,并且自动记录治疗的全过程; 5) 无线通信装置可以让医生和护士及时查看病人的电子病历,并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 3.3.5.2 移动护士工作站 3.3.5.2.1 住院 PDA 护士执行 移动护士工作站是护士在就诊者床边完成护理工作时得力助手,直接在患者床边采集和录入数据,提高护理效率和质量,增加医护人员与患者的交流、沟通时间,使患者享受更多更好的护理服务,有利于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通过应用移动护士站改变原有工作流程:即护士通过手持移动设备(如 iPad、PDA)在就诊者床旁执行医嘱操作的时候进行信息核对和记录,床边直接录入就诊者的各项生命体征信息,各类评估单,其信息会自动存储到数据库中,不需要转抄和多次录入。通过移动设备的条码、RFID 等扫描功能,系统自动检查就诊者身份与治疗信息的正确性,杜绝张冠李戴的现象。 1. 确认患者身份、查询患者信息 护士在床旁为患者进行治疗护理时,用移动设备对患者标示扫描进行患者身份识别与确认,同时可确认患者给药单的条形码与患者身标识条形码的信息均相关联。通过无线护士工作站可查看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患者的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入科时间、临床科室、诊断情况、主治医生、疾病状态、饮食情况、护理级别、体重、身高、手术时间、过敏史、费用等基本信息;利用在院患者的入院评估单与护理记录单,可随时获得患者的病情信息。
移动医疗系统. 3.5.1 移动医生工作站 3.5.2 移动护士工作站 3.5.2.1 住院PDA护士执行 1. 确认患者身份、查询患者信息 护士在床旁为患者进行治疗护理时,用移动设备对患者标示扫描进行患者身份识别与确认,同时可确认患者给药单的条形码与患者身标识条形码的信息均相关联。通过无线护士工作站可查看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患者的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入科时间、临床科室、诊断情况、主治医生、疾病状态、饮食情况、护理级别、体重、身高、手术时间、过敏史、费用等基本信息;利用在院患者的入院评估单与护理记录单,可随时获得患者的病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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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 肠的结构损伤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90% 1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75%,合并短肠综合症 2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75% 4 级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全结肠、直肠、肛门结构切除,回肠造瘘 4 级 腹部或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切除,且结肠部分切除,结肠造瘘 5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50%,且包括回盲部切除 6 级 腹部损伤导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50% 7 级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切除大于等于 50% 7 级 腹部损伤导致结肠部分切除 8 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9 级 骨盆部损伤导致直肠、肛门损伤,且瘢痕形成 10 级

  • 匹配性原则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应与理财产品的类型相匹配。

  • 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处理器 ≥6 核,主频≥3.6GHz ;

  •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 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1%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合意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發生之消費訴訟,雙方同意以房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总 则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