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1) 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管理人在集合计划分红日、集合计划退出日、集合计划终止日计提业绩报酬; (2) 在集合计划分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 (3) 在集合计划退出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4) 在集合计划终止日提取业绩报酬的,业绩报酬从退出资金中扣除; (5) 在集合计划份额委托人退出或集合计划终止时,业绩报酬按委托人退出份额或集合计划终止时委托人持有份额计算; (6) 委托人申请退出时,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按照委托人份额参与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退出的方式确定退出份额,计算、提取退出份额对应的业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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