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 立 合 約 和 支 付 特 許 證 月 費 样本条款

簽 立 合 約 和 支 付 特 許 證 月 費. 13.1 除 非 與 直 至 中 標 者 與 政 府 代 表 雙 方 簽 署 協 議 條 款 , 政 府 代 表 與 任 何 投 標 者之 間 並 不 存 在 任 何 合 約 。 凡 提 述 批 出 合 約 , 指 簽 署 協 議 條 款 。 13.2 中 標 者 會 在 標 書 有 效 期 內 接 到 通 知 ( 該 通 知 稱 為 「 標 書 獲 有 條 件 採 納 」 ) 。 中標 者 收 到 標 書 獲 有 條 件 採 納 通 知 後 , 必 須 在 通 知 書 發 出 日 期 起 計 十 四 ( 1 4 ) 日內 ( 或 在 政 府 代 表 所 容 許 的 較 後 日 期 ) 符 合 以 下 所 有 先 決 條 件 , 以 令 政 府 代 表滿 意 ︰ ( a ) 繳 付 第 2 4 條 規 定 的 保 證 金 ; ( b ) 支 付 每 個 停 車 場 適 用 特 許 證 有 效 期 首 個 月 的 特 許 證 月 費 ; ( c ) 填 妥 並 遞 交 有 關 道 德 承 擔 規 定 的 附 表 9 ; 以 及 ( d ) 政 府 代 表 或 會 在 標 書 獲 有 條 件 採 納 通 知 書 內 訂 定 的 其 他 條 件 。 13.3 除 在 得 到 政 府 代 表 以 書 面 豁 免 遵 守 的 範 圍 內 , 在 中 標 者 符 合 上 文 第 1 3 . 2 條 指明 的 條 件 並 令 政 府 代 表 滿 意 後 , 政 府 代 表 會 在 不 影 響 其 其 他 權 利 和 權 力 的情 況 下 , 藉 簽 署 協 議 條 款 與 中 標 者 訂 立 合 約 。 合 約 會 包 含 中 標 者 遞 交 的 標書 獲 政 府 代 表 接 受 的 範 圍 ( 並 附 加 政 府 代 表 根 據 投 標 文 件 行 使 權 力 規 定 的 其他 變 更 及 雙 方 同 意 的 變 更 ( 如 有 的 話 ) ) 。 如 投 標 者 不 符 合 上 文 第 1 3 . 2 條 所 述的 所 有 或 任 何 條 件 ( 獲 政 府 代 表 以 書 面 豁 免 遵 守 的 條 件 除 外 , 如 有 的 話 ) , 或在 接 獲 政 府 代 表 的 通 知 後 沒 有 簽 署 協 議 條 款 ( 「 失 責 投 標 者 」 ) , 獲 有 條 件 採納 的 標 書 將 告 無 效 而 且 再 無 效 力 。 13.4 政 府 代 表 會 取 消 失 責 投 標 者 的 資 格 , 並 可 但 不 一 定 須 向 另 一 投 標 者 批 出 合約 。 在 不 損 害 政 府 其 他 權 利 和 補 救 的 原 則 下 , 失 責 投 標 者 須 負 責 支 付 按 失責 投 標 者 與 最 終 獲 批 合 約 以 替 代 失 責 投 標 者 的 承 辦 商 ( 不 論 經 是 次 招 標 或 其後 另 一 次 招 標 獲 委 任 ) 所 提 出 的 所 有 停 車 場 特 許 證 費 用 總 額 差 額 , 以 及 政 府因 尋 找 替 任 承 辦 商 和 在 未 能 委 任 替 任 承 辦 商 期 間 採 取 權 宜 措 施 而 招 致 的 一切 行 政 費 用 。 另 一 方 面 , 儘 管 投 標 文 件 或 「 標 書 獲 有 條 件 採 納 通 知 書 」 另有 相 反 規 定 , 如 政 府 根 據 第 1 7 或 第 1 8 條 行 使 酌 情 權 , 即 使 某 投 標 者 接 獲 「 標 書 獲 有 條 件 採 納 通 知 書 」 及 符 合 第 1 3 . 2 條 指 明 的 所 有 條 件 , 政 府 代 表 有權 不 與 該 投 標 者 訂 立 合 約 。 13.5 投 標 者 如 在 標 書 有 效 期 內 並 無 收 到 標 書 獲 採 納 的 通 知 , 即 可 假 設 其 標 書 不獲 接 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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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建立投资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做好风险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 損害賠償等 損害賠償の制限)

  •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 四 この契約に関し、受注者(法人にあっては、その役員又は使用人を含む の刑法(明治40年法律第45号)第96条の6又は独占禁止法第89条第1項若しくは第95条第1項第1号に規定する刑が確定したとき。

  • 分期付款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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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業務報告書 受注者は、野田市公の施設の指定管理者の指定手続等に関する条例(平成2 1年野田市条例第7号)第10条に基づき、本業務に関し、次に掲げる事項を記載した業務報告書を提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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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每次旅行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约定免赔额等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