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服务 (1) 样本条款

系统集成服务 (1). 与学校现有业务系统的对接 学校现有业务系统与校本数据中心对接(业务系统接口与数据标准问题,中标单位负责与业务系统所属公司进行协调),对业务系统内数据进行清洗并进入校本数据中心。学校现有 5 套业务系统(数字化校园系统、一平三端教学平台、内部质量保障系统、(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画像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对接校本数据中心; (2)与教育部中职状态数据系统的对接 校本数据中心能与教育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提供状态数据系统委托投标人进行开发和技术支持的证明材料,或者投标人提供能够与状态数据系统授权接入的同类案例合同及验收报告)。本系统与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V1.3.6的数据和接口对接,涵盖近三年的数据,包括64张表,900多个字段,40000多条数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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