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終止契約之事由 Clause in Contracts

終止契約之事由. (一)契約存續期間內,雙方得以書面合意終止。 (二)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導致委託經營資產發生重大毀損滅失,使乙方經營產生重大虧損致無法繼續履約者,乙方得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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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 A、停車場管理相關法規 34, 附件 B、新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主招及識別標誌, 附件 A、停

終止契約之事由. (一)契約存續期間內,雙方得以書面合意終止。 (二)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導致委託經營資產發生重大毀損滅失,使乙方經營產生重大虧損致無法繼續履約者,乙方得終止契約因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導致委託經營資產發生重大毀損滅 失,使乙方經營產生重大虧損致無法繼續履約者,乙方得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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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 B、新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主招, 附件e 公共意外責任險、火險投保範圍及機械停車設備投保最低金額 50

終止契約之事由. (一)契約存續期間內,雙方得以書面合意終止。 (二)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導致委託經營資產發生重大毀損滅失,使乙方經營產生重大虧損致無法繼續履約者,乙方得終止契約因可歸責於甲方之原因導致委託營運資產發生重大毀損滅失,使乙方營運產生重大虧損致無法繼續履約者,乙方得終止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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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www.dg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