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事由 样本条款

终止事由. 若发生以下情形,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终止本协议: (i)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实质性条款且未能改正; (ii) 在破产、根据任何破产法或关于减轻债务人的法律,由另一方提出或针对另一方提出的自愿或非自愿程序,或 (iii) 另一方通过决议清算其业务(出于合并或重组目的除外)。
终止事由.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协议终止。 (1) 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有权终止协议。 (2) 本协议生效后 12 个月内,交割先决条件仍然未能全部成就,则买方和卖方均有权终止协议。 (3) 任何一方违约并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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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数 量 備 考 1 2 3 4 5 6 7

  •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建立投资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做好风险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 项目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等工程。

  • 轄裁判所 本契約に関する訴訟については、東京地方裁判所を第一審専属管轄裁判所とする。 (補足)

  • 未满期净保费 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

  • 认购确认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附件”。

  • 汇总、排序 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