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 样本条款

经营场所. 基本达到标准化食堂建设要求,各功能区间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发挥正常。必要的场所装饰及有效的设施设备维护。场所干净,就餐环境整洁,明厨亮灶,设施设备运转正常、维护正常。各类垃圾收集、清运符合餐饮行业技术要求。污水、烟气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安全设施符合消防要求。
经营场所. 4.有效期: 二 税务登记证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无单独的税务登记证,则以营业执照副本上的税 务登记信息为准。 1.
经营场所.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 42 号一楼。
经营场所. 本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济南市历下区明湖资本产业园(暂定地址)。 3.
经营场所. 本合伙企业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茂昌银座 X 座 00 层 企业性质:本合伙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经营场所. 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仁义路 38 号小综合楼
经营场所. 4.有效期: 注: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投标单位可以用公司简介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可以提供相应文字、照片等)。
经营场所. 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南通崇川区华侨花苑 6#101。
经营场所. 3 有效期 二 资格(质)证书(若有其他资质证书,可按表格格式扩展) 提供扫描件
经营场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00 号(长安大厦)000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76891328U 主要股东:北京联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5.3920%,重庆阿穆尔投资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5.3920%,吴江联合润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4.9110%,中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4.3646%,北京菊华京津冀生态涵养产业投资基金持股 10.5099%,雏菊新集特色小镇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4276%,北京菊华文化艺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6.8543%,雏菊新集农场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4.7619%,上海雏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3290%,北京西菊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0404%,赵洗尘持股 0.0173%。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北京菊华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