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比例系数 样本条款

给付比例系数. 身故时被保险人的 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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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 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 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 10%,每级相差 10%。

  • 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基金份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 交易对方情况 1. 公司名称: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萧圣义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东段 0 号(金堂工业园区内)关联关系: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不属于关联交易。 2. 公司名称:通威太阳能(盐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绪锦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 66 号 1 幢研发中心 107 室 关联关系:通威太阳能(盐城)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 政府公告、公定或管制費率之變更 前款情形,屬中華民國政府所為,致履約成本增加者,其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由機關負擔;致履約成本減少者,其所減少之部分,得自契約價金中扣除。其他國家政府所為,致履約成本增加或減少者,契約價金不予調整。

  • 保险人 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方案 交易形式 现金交易 交易方案简介 上市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PE 开曼购买其所持有的新华三 29%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Izar Holding Co 购买其所持有的新华三 1%股权,本次上市公司合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 交易价格 本次收购新华三 30%股权收购总价为 2,142,834,885.00 美元 交易标的 名称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ICT 基础设施及服务

  •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9年第一版) (注册编号:C00003931922019121102411;备案编号:(美亚财险)(备-其他)【2020】(附) 006号) (本附加合同须投保始有效力)

  •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设定不同分类,对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01%的年费率计提。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产品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