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和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医疗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3.1 受益人 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被保险人出院后十日内,应由被保险人作为保险金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相应的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一、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 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
2. 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等资料;
4. 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5.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6.7 住院 6.28 康复治疗
4.1 受益人 6.8 当地 6.29 牙齿治疗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4.1 受益人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1) 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或者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3)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10.1 保险金申请材料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金申请人、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 需提供(如涉及):孕妇(健康/保健)手册、孕期检查报告、分娩的出院记录。
(4) 需提供(如涉及):新生儿的医学出生证明、先天性疾病的病史记录。
(5) 就诊指定医院出具的支持索赔的全部账单、证明、信息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资料、医学诊断书、处方、病理检查、化验检查报告、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原始单据、费用明细单据等。 如被保险人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其他保险人或其他单位已经获得部分医疗费用赔偿,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已被赔付或报销单位留存,保险金申请人在提出索赔申请时,应向保险人提交医疗费用收据财务分割单或在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上注明已赔付金额,并加盖赔付单位的财务章。
(6)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一、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用的,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 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
2. 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3.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结算凭证、诊断证明及病历等相关资料;
4. 对于已经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的,需提供相应机构或单位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
5. 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
6.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