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服务 样本条款

网上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登录网站,查询基金相关资料等信息。
网上服务. 14.8.1 本软件可依赖或方便您进入Adobe 或其关联公司或第三者提供商品、资讯、软件或服务 (“网上服务”)的网站。您进入和使用任何网站受该网上的条款、条件、免责声明和通知所管辖,如位于 xxxx://xxx.xxxxx.xxx/misc/copyright.html 的使用条款 (Terms of Use)。Adobe 可随时基于 任何原因修改或停止提供任何网站及网上服务的使用。 14.8.2 Adobe 并不控制、认可由第三者提供的网站或网上服务或对该等网站或网上服务负责。您与任何第三者就网站或网上服务的任何交易,包括商品及服务的交付和付款及与该等交易有关的任何其他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完全属于您与该第三者之间的事宜。 14.8.3 除非 ADOBE 或其关联公司或第三者在另一协议中明确商定,否则您使用网站及网上服务的风险,一概由您自行承担。有关管辖网站及网上服务的担保及责任限制,请参阅第 7 部分和第 8 部 分。
网上服务. 2.1 本人/吾等同意使用网上服务作为与 贵公司通讯,以及转递信息、数据及文件给本人/吾等的媒体。 2.2 本人/吾等承认有关于互联网服务及账户的使用、营运、政策及程序的数据已于网址供本人/吾等取得,而本人/吾等已阅读及明白其条款可能不时被修改,而本人/吾等使用互联服务及账户则该等条款被视为对本人/吾等具有约束力。倘本协议的条款与该等资料出现任何歧异之处,应以本协议书的条款为准。 2.3 本人/吾等同意只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使用网上服务(xxx.x-xxxxxxx.xxx.xx)。 2.4 本人/吾等为网上服务的唯一获授权用户,并承认该服务可能需要本人/吾等使用各种识别及存取代码,包括密码、私人识别码及其它用户识别号码,以取用该服务及本人/吾等的账户。而本人 /吾等对本人/吾等就所有透过该服务而产生的交易之密码、私人识别码、用户识别及账户号码的保密及恰当使用于任何时间都会负全责及负责所有透过该服务而产生的交易。 2.5 本人/吾等同意于本人/吾等知悉出现任何损失、盗窃或未获授权使用本人/吾等的密码、私人识别码及其它用户识别、账户或账户号码,或任何未获授权使用网上服务或以之提供任何市场信息或数据时,实时通知 贵公司。 2.6 本人/吾等承认任何透过网上服务或另行以电话、电子或其它方式提供的任何有关证券及证券市场的数据及数据(包括新闻及实时报价)乃是 贵公司从证券交易市场及 贵公司不时委聘的可能与 贵公司有关连或没有关连的其它第三者服务提供者所取得。 本人/吾等进一步承认及接受: ▪ 该等数据及数据受或可能受版权法律的保护,并提供给本人/吾等只是作私人及非商业性的用途。本人/吾等不可以在未经该等服务提供者的准许下使用、再制造、再传递、发放、出售、分布、出版、转播、散布或作其它商业用途。 ▪ 该等数据及数据乃由 贵公司从相信是可靠的来源所获取而来, 贵公司或该等服提供者并不担保任何该等数据及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实时性及先后次序。 2.7 本人/吾等承认同意不论 贵公司或任何服务提供者均不会就本人/吾等倚赖任何该等透过互联网服务提供的数据或数据,或该等数据或数据的可用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实时性,或本人/吾等依赖该数据或数据而所采取的行动或作出的决定而对本人/吾等负责。 2.8 本人/吾等承认网上服务的一切所有权及版权及其它知识版权均为 贵公司专属的资产或是属于有关服务提供者的,并同意及承诺除本协议所授权外,本人/吾等不得及不得于任何时间企图窜改、变更、或另行以任何形式更改,或另行取用或企图得到取用互联网服务任何部份。本人/吾等更承诺倘知悉出现任何其它人士的任何该等不获授权的使用或取用互联网服务时,实时通知 贵公司。 2.9 本人/吾等同意支付一切 贵公司可不时就使用网上服务而收取的申领、服务及使用费。 2.10 尽管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贵公司有绝对酌情权于任何时间在毋须任何通知及无任何规限下,不论因任何原因,包括本人/吾等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该等服务及/或任何数据或数据或任何密码、私人识别码及其它用户识别或账户号码,终止本人/吾等取用网上服务或从任何服务提供者处取用任何数据或数据或其任何部份之权利,而毋须对本人/吾等负责。 2.11 本人/吾等将负担 贵公司及于被要求时偿付 贵公司任何及一切因本人/吾等之任何未获授权而使用网上服务及/或任何数据或数据而引起的索偿、索求、诉讼、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律师费)及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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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置清单 序号 货号 名称(中英文)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配置清单内容与《中山大学进口货物采购合同》附件一致)

  • 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应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 安装与验收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重要须知 1. 本产品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业务协议和权益须知共同组成投资者与长沙银行之间产品合同的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2. 本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办理本产品的存款人发售。 3. 在办理本存款产品前,请存款人确保完全明白本产品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存款人的自身情况。存款人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长沙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4.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存款人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对本存款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存款人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且不超过银行公布的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5. 本产品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6.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长沙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7. 长沙银行有权依法对本说明书进行解释。

  • 交货和验收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因交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 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 五、安装与验收 1、 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 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 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 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违约金。

  • 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1) 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2) 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集中簿记建档总额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 质量验收 (1) 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 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 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 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 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 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 3 日内提出,供应商 24 小时内负责处理。

  • 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