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或工种变更 样本条款

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职业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我们的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对被保 险人的保险责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终止。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在我们拒保范围内的,但未依上述约定通知我们,且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若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我们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现金价值;若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我们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 者工种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属于拒保范围内的,自我们接到通知之日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按约定退还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的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若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您未 依上述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实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在我们拒保范围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若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我们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额退还保单价值;若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我们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差额比例增收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属于拒保范围内的,我们收到通知后,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职业、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职业、工种变更之日本合同的保单价值。 被保险人的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若依照我们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您未依上述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实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在我们拒保范围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 金责任。 7.6
职业或工种变更. 被保险人变更职业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我们的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收到通知后,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职业、工种变更之日起终止,并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职业、工种变更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我们的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但未依上述约定通知我们,且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职业、工种变更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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