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 包 样本条款

联合体投标 包. 1: 不接受包2: 不接受包3: 不接受 包4: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包. 1: 包2: 20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2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电子设备采购:保证金人民币:7,176.00元整。办公家具采购:保证金人民币:2,316.00元整。开户单位:黑龙江融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动力支行银行账号:65030078801900000047 特别提示: 1、响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响应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响应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响应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2、响应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响应保证金”。 22 电子招投标 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0000000000按5转1号键。 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 : 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请自行留存。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 CA 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 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 (1)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 (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3) 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4) 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 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 23 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使用CA进行签字、盖章。 说明:若涉及到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签字处使用电脑打字输入。
联合体投标 包. 1: 不接受包2: 不接受 包3: 不接受 20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21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 1:
联合体投标 包. 1: 不接受包2: 不接受包3: 不接受包4: 不接受包5: 不接受 包6: 不接受 18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包组1: 2家包组2: 2家包组3: 2家包组4: 2家包组5: 2家 包组6: 2家
联合体投标 包. 1: 不接受 21
联合体投标 包. 1: 不接受包2: 不接受包3: 不接受 13 采购机构代理 费用 收取 14 代理费用收取 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5 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和“虚拟子账户”俩种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请供应商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开具电子保函。 同时,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选择非“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联合体投标 包. 1: 不接受包2: 不接受 包3: 不接受 13 采购机构代 理费用 收取 14 代理费用收 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5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缴 纳。 备注:若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添加至响应文件中。一标段:保证金人民币:135,203.28元整。 二标段:保证金人民币:127,120.70元整。三标段:保证金人民币:57,676.00元整。 开户单位:系统自动生成的缴交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 银行账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根据投标人选择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以合同包为单位,自动生成投标人所投合同包的缴纳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纳账号)。投标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 ***)的投标保证金”。 16
联合体投标 包. 1: 不接受 包2: 不接受 13 采购机构代 理费用 收取 14 代理费用收 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15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收退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缴 纳。 同时,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选择非“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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