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政策. 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 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 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 相關基金或類別單位的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而在該等情況下作出的分派則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 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以作為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或會令該 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 還的一種。 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組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亦可向香港代表索取。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向香港公眾發售的單位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單位類別的進一步資料。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A 類別歐元收益 I 類別歐元累積 X 類別英鎊累積*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X 類別美元累積* 霸菱拉丁美洲基金 A 類別歐元累積 I 類別歐元累積 A 類別歐元收益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管理費須受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另行訂立的協議之規限,且不從X類別單位的資產淨值中撥付。X類別單位僅可向已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就收取投資管理費或類似的收費安排訂定協議的投資者發行。 上文並無提及的其他單位類別並無向香港公眾提供。 累積單位為持續累積,故將不會支付任何分派。累積單位於類別名稱中以「累積」標示。 根據信託契據,基金經理獲賦予獨有權利,就單位信託基金發行任何類別單位,並於證監會(及其他相關機關)的規定(如有)下,增設新類別,亦可全權酌情接納或拒絕任何單位申請的全部或其中部份。 下文載列香港投資者的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的完整詳情、所有應付收費以及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單位的其他重要資料載於基金章程。香港投資者應連同本香港說明文件一併仔細閱讀相關章節。 投資者應注意,不同的分銷商可就接收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示實施較交易截止時間為早的不同交易截止時間並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安排/程序。閣下於下達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令前,請與分銷商確認其內部交易截止時間(可能較基金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早)及分銷商的交易安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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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政策. 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 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 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 相關基金或類別單位的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而在該等情況下作出的分派則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 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以作為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或會令該 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 還的一種根據基金章程規定,本公司擬於各曆年、半年、曆季或月份的最後一日或前後自淨投資收入宣派股息,並在董事的酌情決定下,自各基金歸屬予分派類別股份的已變現及未變現收益淨額宣派股息,有關分派的頻率於相關補充文件的「可供投資的股份類別」的列表中詳述。如在基金章程及/或本香港說明文件中訂明,就若干分派類別股份而言,董事亦可自基金資本中宣派股息,及/或於自該類別應佔的資本中收取部份或全部費用及開支時自總投資收入宣派股息(即指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 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股息相當於從資本中支付股息。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實際上從基金的資本中支付股息及 /或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取部份款項。在該等情況下的任何分派或會令該基金的每股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還的一種。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組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亦可向香港代表索取就獲證監會認可的基金而言,該等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如有需要)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向香港公眾發售的單位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單位類別的進一步資料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構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www.barings.com 取得,或可向香港代表索取。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在香港普遍發售的股份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股份類別的進一步資料。 A 類別歐元收益 I 類別歐元累積 X 類別英鎊累積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英鎊收益 A F 類別美元累積^ G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類別美元分派* G 類別美元分派(每月)***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瑞士法郎對沖累積 G 類別瑞士法郎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日圓對沖累積 G 類別日圓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人民幣對沖累積 G 類別人民幣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美元累積 S 類別美元分派** G 類別美元分派(每月)***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人民幣對沖累積 G 類別人民幣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美元累積 F 類別美元累積^ G 類別美元分派 (每月)***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 (每月)***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人民幣對沖累積 G 類別人民幣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美元累積 C 類別美元累積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X 類別美元累積* 霸菱拉丁美洲基金 A 類別歐元累積 I 類別歐元累積 A 類別歐元收益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管理費須受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另行訂立的協議之規限,且不從X類別單位的資產淨值中撥付。X類別單位僅可向已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就收取投資管理費或類似的收費安排訂定協議的投資者發行。 上文並無提及的其他單位類別並無向香港公眾提供。 累積單位為持續累積,故將不會支付任何分派。累積單位於類別名稱中以「累積」標示。 根據信託契據,基金經理獲賦予獨有權利,就單位信託基金發行任何類別單位,並於證監會(及其他相關機關)的規定(如有)下,增設新類別,亦可全權酌情接納或拒絕任何單位申請的全部或其中部份。 下文載列香港投資者的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的完整詳情、所有應付收費以及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單位的其他重要資料載於基金章程。香港投資者應連同本香港說明文件一併仔細閱讀相關章節。 投資者應注意,不同的分銷商可就接收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示實施較交易截止時間為早的不同交易截止時間並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安排/程序。閣下於下達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令前,請與分銷商確認其內部交易截止時間(可能較基金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早)及分銷商的交易安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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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章程
股息政策. 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 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 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 相關基金或類別單位的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而在該等情況下作出的分派則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 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以作為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或會令該 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 還的一種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惟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部份或全部費用及開支可能自資本而非收入中扣除。換言之,基金經理可酌情自總收入支付股息,同時自其資本支付所有或部份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的費用及開支,導致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用作支付股息的可分派收入增加。倘若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在從資本中支付費用及開支的情況下支付股息,則實際相等於從資本支付股息)。 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相關基金或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或實際上從資本中作出分派的分派(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或會令該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還的一種。 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組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構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亦可向香港代表索取。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向香港公眾發售的單位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單位類別的進一步資料。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A 類別歐元收益 I 類別歐元累積 X 類別英鎊累積*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X 類別美元累積* 霸菱拉丁美洲基金 A 類別歐元累積 I 類別歐元累積 A 類別歐元收益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管理費須受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另行訂立的協議之規限,且不從X類別單位的資產淨值中撥付。X類別單位僅可向已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就收取投資管理費或類似的收費安排訂定協議的投資者發行。 上文並無提及的其他單位類別並無向香港公眾提供。 累積單位為持續累積,故將不會支付任何分派。累積單位於類別名稱中以「累積」標示。 根據信託契據,基金經理獲賦予獨有權利,就單位信託基金發行任何類別單位,並於證監會(及其他相關機關)的規定(如有)下,增設新類別,亦可全權酌情接納或拒絕任何單位申請的全部或其中部份。 下文載列香港投資者的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的完整詳情、所有應付收費以及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單位的其他重要資料載於基金章程。香港投資者應連同本香港說明文件一併仔細閱讀相關章節。 投資者應注意,不同的分銷商可就接收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示實施較交易截止時間為早的不同交易截止時間並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安排/程序。閣下於下達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令前,請與分銷商確認其內部交易截止時間(可能較基金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早)及分銷商的交易安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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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章程
股息政策. 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 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 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 相關基金或類別單位的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而在該等情況下作出的分派則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 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以作為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或會令該 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 還的一種根據基金章程規定,本公司擬於各曆季的最後一日或前後(或如屬 G 類別股份,則於各曆月的最後一日或前後)自淨投資收入宣派股息,並在董事的酌情決定下,自各基金歸屬予分派類別股份的已變現及未變現收益淨額宣派股息。誠如基金章程及/或本香港說明文件中訂明,就若干分派類別股份而言,董事亦可自該類別應佔的基金資本中宣派股息,及/或於自該類別應佔的資本中收取部份或全部費用及開支時類別自總投資收入宣派股息(即指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 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股息相當於從資本中支付股息。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實際上從基金的資本中支付股息及 /或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取部份款項。在該等情況下的任何分派或會令該基金的每股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還的一種。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組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亦可向香港代表索取就獲證監會認可的基金而言,該等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如有需要)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向香港公眾發售的單位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單位類別的進一步資料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構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或可向香港代表索取。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在香港普遍發售的股份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股份類別的進一步資料。 A 類別歐元收益 I 類別歐元累積 X 類別英鎊累積類別美元累積* F 類別美元累積^ G 類別美元累積 S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分派* G 類別美元分派(每月)***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瑞士法郎對沖累積 G 類別瑞士法郎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日圓對沖累積 G 類別日圓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S 類別美元分派** G 類別美元分派(每月)***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美元累積 X 類別美元累積F 類別美元累積^ G 類別美元分派 (每月)*** 霸菱拉丁美洲基金 A 類別歐元累積 I 類別歐元累積 A 類別歐元收益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 (每月)*管理費須受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另行訂立的協議之規限,且不從X類別單位的資產淨值中撥付。X類別單位僅可向已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就收取投資管理費或類似的收費安排訂定協議的投資者發行。 上文並無提及的其他單位類別並無向香港公眾提供。 累積單位為持續累積,故將不會支付任何分派。累積單位於類別名稱中以「累積」標示。 根據信託契據,基金經理獲賦予獨有權利,就單位信託基金發行任何類別單位,並於證監會(及其他相關機關)的規定(如有)下,增設新類別,亦可全權酌情接納或拒絕任何單位申請的全部或其中部份。 下文載列香港投資者的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的完整詳情、所有應付收費以及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單位的其他重要資料載於基金章程。香港投資者應連同本香港說明文件一併仔細閱讀相關章節。 投資者應注意,不同的分銷商可就接收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示實施較交易截止時間為早的不同交易截止時間並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安排/程序。閣下於下達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令前,請與分銷商確認其內部交易截止時間(可能較基金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早)及分銷商的交易安排/程序。**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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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章程
股息政策. 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 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 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 相關基金或類別單位的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而在該等情況下作出的分派則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 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以作為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或會令該 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 還的一種根據基金章程規定,本公司擬於各曆季的最後一日或前後(或如屬 G 類別股份,則於各曆月的最後一日或前後)自淨投資收入宣派股息,並在董事的酌情決定下,自各基金歸屬予分派類別股份的已變現及未變現收益淨額宣派股息。如在基金章程及/或本香港說明文件中訂明,就若干分派類別股份而言,董事亦可自基金資本中宣派股息,及/或於自該類別應佔的資本中收取部份或全部費用及開支時自總投資收入宣派股息(即指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 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股息相當於從資本中支付股息。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實際上從基金的資本中支付股息及 /或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取部份款項。在該等情況下的任何分派或會令該基金的每股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還的一種。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組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亦可向香港代表索取就獲證監會認可的基金而言,該等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如有需要)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向香港公眾發售的單位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單位類別的進一步資料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構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或可向香港代表索取。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在香港普遍發售的股份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股份類別的進一步資料。 A 類別歐元收益 I 類別歐元累積 X 類別英鎊累積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英鎊收益 A F 類別美元累積^ G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類別美元分派* G 類別美元分派(每月)***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瑞士法郎對沖累積 G 類別瑞士法郎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日圓對沖累積 G 類別日圓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人民幣對沖累積 G 類別人民幣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美元累積 S 類別美元分派** G 類別美元分派(每月)***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人民幣對沖累積 G 類別人民幣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美元累積 F 類別美元累積^ G 類別美元分派 (每月)*** G 類別港元非對沖累積 G 類別港元非對沖分派 (每月)*** G 類別歐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歐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英鎊對沖累積 G 類別英鎊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澳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澳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加元對沖累積 G 類別加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加坡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累積 G 類別新西蘭元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人民幣對沖累積 G 類別人民幣對沖分派(每月)*** G 類別美元累積 C 類別美元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X 類別美元累積* 霸菱拉丁美洲基金 A 類別歐元累積 I 類別歐元累積 A 類別歐元收益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A類別股份一般僅供投資經理的關聯公司買賣(由分銷商酌情決定),否則一般僅供投資經理的非關聯公司在基金推出階段買賣。 ^ F類別股份一般僅供基金經理或關聯公司亦擔任投資經理及在聯接基金或組合型基金(fund of funds)或與擔任投資經理的基金經理或關聯公司訂立個別費用安排的其他投資者的層面收取管理費的聯接基金或組合型基金買賣。不擬向香港零售公眾發售F類別股份。 *管理費須受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另行訂立的協議之規限,且不從X類別單位的資產淨值中撥付。X類別單位僅可向已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就收取投資管理費或類似的收費安排訂定協議的投資者發行* S類別股份一般僅可由分銷商酌情提供予種子投資者。不擬向香港零售公眾發售S類別股份。 上文並無提及的其他單位類別並無向香港公眾提供*** 請注意,可自本類別應佔的基金資本中支付分派,及/或於自本類別應佔的資本中收取部份或全部費用及開支時自總投資收入支付分派,這可能導致基金的每股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累積單位為持續累積,故將不會支付任何分派。累積單位於類別名稱中以「累積」標示有關上述類別的進一步資料載列於基金章程。最低認購及持有水平可能獲豁免或按酌情基準調低。上文並無提及的其他股份類別並無向香港公眾提供。 根據信託契據,基金經理獲賦予獨有權利,就單位信託基金發行任何類別單位,並於證監會(及其他相關機關)的規定(如有)下,增設新類別,亦可全權酌情接納或拒絕任何單位申請的全部或其中部份下文載列香港投資者的認購、贖回及交換程序。有關認購、贖回及交換程序的完整詳情、所有應付收費以及有關認購、贖回及交換股份的其他重要資料載於基金章程;以及香港投資者應連同本香港說明文件一併仔細閱讀相關章節。就霸菱美元流動基金而言,投資者亦應注意有關霸菱美元流動基金的補充文件所載的股份認購及贖回之額外資料。 下文載列香港投資者的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的完整詳情、所有應付收費以及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單位的其他重要資料載於基金章程。香港投資者應連同本香港說明文件一併仔細閱讀相關章節。 投資者應注意,不同的分銷商可就接收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示實施較交易截止時間為早的不同交易截止時間並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安排/程序。閣下於下達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令前,請與分銷商確認其內部交易截止時間(可能較基金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早)及分銷商的交易安排/程序投資者應注意,不同的分銷商可就接收認購、贖回及/或交換股份指示實施較交易截止時間為早的不同交易截止時間並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安排/程序。閣下於下達認購、贖回及/或交換指令前,請與分銷商確認其內部交易截止時間(可能較基金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早)及分銷商的交易安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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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章程
股息政策. 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 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 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 相關基金或類別單位的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而在該等情況下作出的分派則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 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以作為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或會令該 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 還的一種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惟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部份或全部費用及開支可能自資本而非收入中扣除。換言之,基金經理可酌情自總收入支付股息,同時自其資本支付所有或部份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的費用及開支,導致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用作支付股息的可分派收入增加。倘若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在從資本中支付費用及開支的情況下支付股息,則實際相等於從資本支付股息)。 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相關基金或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或實際上從資本中作出分派的分派(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或會令該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還的一種。 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組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亦可向香港代表索取過去 12 個月的股息組成(即自可分派收入淨額及資本中支付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 xxx.xxxxxxx.xxx 取得,或可向香港代表索取。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向香港公眾發售的單位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單位類別的進一步資料。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A 類別歐元收益 I 類別歐元累積 X 類別英鎊累積*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X 類別美元累積* 霸菱拉丁美洲基金 A 類別歐元累積 I 類別歐元累積 A 類別歐元收益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管理費須受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另行訂立的協議之規限,且不從X類別單位的資產淨值中撥付。X類別單位僅可向已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就收取投資管理費或類似的收費安排訂定協議的投資者發行。 上文並無提及的其他單位類別並無向香港公眾提供。 累積單位為持續累積,故將不會支付任何分派。累積單位於類別名稱中以「累積」標示。 根據信託契據,基金經理獲賦予獨有權利,就單位信託基金發行任何類別單位,並於證監會(及其他相關機關)的規定(如有)下,增設新類別,亦可全權酌情接納或拒絕任何單位申請的全部或其中部份。 下文載列香港投資者的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的完整詳情、所有應付收費以及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單位的其他重要資料載於基金章程。香港投資者應連同本香港說明文件一併仔細閱讀相關章節。 投資者應注意,不同的分銷商可就接收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示實施較交易截止時間為早的不同交易截止時間並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安排/程序。閣下於下達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令前,請與分銷商確認其內部交易截止時間(可能較基金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早)及分銷商的交易安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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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章程
股息政策. 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 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 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 相關基金或類別單位的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而在該等情況下作出的分派則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 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以作為股息(即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股息)的分派或會令該 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 還的一種根據基金章程所述,信託契據規定保管人於扣除基金章程「費用及開支」所載的開支及其他各項目(歸屬於該項基金的收入)後,以就每項基金收取股息及利息的方式,於各會計期間向相關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派不少於盈餘收入淨額的 85%(惟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部份或全部費用及開支可能自資本而非收入中扣除。換言之,基金經理可酌情自總收入支付股息,同時自其資本支付所有或部份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的費用及開支,導致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用作支付股息的可分派收入增加。倘若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在從資本中支付費用及開支的情況下支付股息,則實際相等於從資本支付股息)。 此外,基金經理或會就其認為維持合理分派水平而言屬合適的情況下,向相關基金或類別的單位持有人分派任何資本收益(經扣除相關基金或類別應佔的已變現及未變現資本虧損)的部份。投資者應注意,根據香港監管披露規定,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相當於從資本中作出分派。自未變現資本收益中支付分派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相當於從投資者的原有投資或自該原有投資應佔的任何資本收益中退還或提取部份款項。任何涉及以未變現資本收益支付或實際上從 資本中作出分派的分派(就霸菱成熟及新興市場高收益債券基金#而言)或會令該基金的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在該等情況下,在相關基金的存續期期間作出的分派必須被視為資本退還的一種。 基金可對上述政策作出修訂,惟須先取得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向受影響的香港投資者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事先通知。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組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有關股息於過去十二個月的構成(即股息來自可分派的淨收入及資本的相對金額),可透過香港代表的網站xxx.xxxxxxx.xxx 取得,亦可向香港代表索取。 截至本香港說明文件日期,以下基金現正向香港公眾發售的單位載列如下。請參閱基金章程以了解有關單位類別的進一步資料。 霸菱全球新興市場基金 A 類別歐元收益 I 類別歐元累積 X 類別英鎊累積*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X 類別美元累積* 霸菱拉丁美洲基金 A 類別歐元累積 I 類別歐元累積 A 類別歐元收益 A 類別英鎊收益 A 類別美元累積 A 類別美元收益 I 類別英鎊累積 I 類別美元累積 *管理費須受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另行訂立的協議之規限,且不從X類別單位的資產淨值中撥付。X類別單位僅可向已與投資經理或基金經理就收取投資管理費或類似的收費安排訂定協議的投資者發行。 上文並無提及的其他單位類別並無向香港公眾提供。 累積單位為持續累積,故將不會支付任何分派。累積單位於類別名稱中以「累積」標示。 根據信託契據,基金經理獲賦予獨有權利,就單位信託基金發行任何類別單位,並於證監會(及其他相關機關)的規定(如有)下,增設新類別,亦可全權酌情接納或拒絕任何單位申請的全部或其中部份。 下文載列香港投資者的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程序的完整詳情、所有應付收費以及有關認購、贖回及轉換單位的其他重要資料載於基金章程。香港投資者應連同本香港說明文件一併仔細閱讀相關章節。 投資者應注意,不同的分銷商可就接收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示實施較交易截止時間為早的不同交易截止時間並可能有不同的交易安排/程序。閣下於下達認購、贖回及/或轉換指令前,請與分銷商確認其內部交易截止時間(可能較基金的交易截止時間為早)及分銷商的交易安排/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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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