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5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需提供U盘。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㈠投标文件分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分别封装。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装订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㈡投标文件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 ㈢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装订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文件应封装,投标文件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3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册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册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宜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且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和盖公章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者加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16.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进行签章。
18.2 投标文件不得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投标单位应准备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