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增值业务的发展 样本条款

航空增值业务的发展. 机场是具备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和企业盈利双重属性的行业。一方面,为发挥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功能,机场需要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保障能力和运行效率,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有效满足航空运输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航空性业务的快速发展,具有较高盈利能力和成长空间的航空增值业务(如高端贵宾服务、机场广告等)在机场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盈利能力中越来越重要。因此,依托航空性业务规模成长为基础,大力开发航空增值业务成为机场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国内机场商业经营发展的时间尚短,但发展速度很快,发展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尚有差距。国内各主要机场的非航空性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在40 %左右,而国际先进机场/机场集团非航空性业务占50~70%左右。在商业经营方面,国内上市机场商业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在20%左右,国际先进水平在35%左右。近年来,我国主要大型机场也加大了航空增值业务的开发力度,向以航空增值业务为主要盈利业务的模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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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目的) 第3条 乙は、居住のみを目的として本物件を使用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股份锁定期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事由所致之損失不負理賠責任:

  •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指令的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执行。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否则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对于申购新股等时效性要求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必须及时将指令发送至托管人并进行电话确认,为托管人预留充足的指令处理时间。 对于发送时资金不足的指令,托管人有权不予执行,基金管理人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以资金备足并通知托管人的时间视为指令收到时间,因账户资金余额不足导致的投资损失不由托管人承担。

  •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 売出株式(引受人の買取引受による売出し) <欄内の数値の訂正> 「ブックビルディング方式」の「売出価額の総額(円)」の欄:「10,802,800,000」を「10,946,200,000」に訂正

  • 托管费 本理财产品的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G=B×J÷365 G 为每日应计提的产品托管费 B 为前一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 J 为托管费率,本理财产品托管费率为 0.02%/年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