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 样本条款

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 5.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 释义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臻享世家医疗保险”保险合同。
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 2.5.1 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单位、公益慈善机构,以及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我们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必需的医疗费用扣除其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各种途径所给付的所有补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保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 4.2 保险费率调整 7.1 年龄错误
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 一、本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工作单位、保险人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则我们仅对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医疗费用补偿后的余额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社保个人账户部分支出视为个人支付,不属于已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二、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且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 100%。 (二)若被保险人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 60%。 (三)若被保险人未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则约定的给付比例为 100%。

Related to 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

  •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十九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信息公告 1.长沙银行认为对购买金额及利息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会以长沙银行官网公告的形式通知存款人。

  •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 交易对方声明 2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3

  • 本次收购 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二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 信息文本的存放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上述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入 札 説 明 書 原子力規制委員会原子力規制庁長 官 官 房 総 務 課 広 報 室 原子力規制委員会原子力規制庁の役務の調達に係る入札公告(令和2年6月5日付け公告)に基づく入札については、関係法令、原子力規制委員会原子力規制庁入札心得に定めるもののほか下記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