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样本条款

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徽酒股票代码:603919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金徽酒股本结构如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1,307,141 96.8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952,856 3.14 收购人名称: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吉阳迎宾路 165 号中铁置业广场 15 层 10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 2 号 2020 年 9 月 7 日,豫园股份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 2020 年 9 月 7 日,海南豫琼作出执行董事决定、股东决定,同意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 2020 年 9 月 7 日,海南豫珠作出执行董事决定、股东决定,同意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项。
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路畅科技股票代码:000000.XX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路畅科技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生化股票代码:000403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ST 生化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人人乐股票代码:002336 截至本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人人乐股本结构如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3,175,000 84.8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6,825,000 15.19 收购人名称 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 000 号荣华国际大厦拿铁 城 X 座 00 层 F37 收购人通讯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 000 号荣华国际大厦拿铁 城 X 座 00 层 F37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名称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住所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0000 号雁翔广场 0 号楼 00、00、00 层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通讯地址 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 3168 号雁翔广场 1 号楼 18、19、20 层 2022 年 8 月 8 日,永乐商管公司执行董事作出决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及要约收购相关事宜。 2022 年 8 月 8 日,曲江文投集团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及要约收购相关事宜。 2022 年 8 月 8 日,永乐商管公司与浩明集团、人人乐咨询公司、何金明、张政就上市公司合计 39.2850%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022 年 11 月 30 日,曲江控股作出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及要约收购相关事宜。 2022 年 12 月 26 日,曲江新区管委会出具批复,同意本次交易及本次要约收购相关事宜。
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被收购公司名称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景谷 股票代码 600265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ST 景谷股本结构如下:

Related to 被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

  • 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需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

  • 人员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

  • 机构独立 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 资产独立 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设备,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

  • 财务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开设独立的资金账户;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执行的税率均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批准的适用于本公司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确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纳税的情况。

  • 手数料 振込みにかかる手数料は当金庫が負担いたします。

  • 质疑和投诉 29.1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是指:

  •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由甲方一次性直接支付资金的,应在验收合格并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验收单》后1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付款。 供应商名称:达拉特旗晶诚电脑经销部 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鄂尔多斯银行达拉特旗支行银 行 账 号:04771901200004608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 录 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 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的承诺函)。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无

  • 延滞利息 第39条 契約者は、料金その他の債務(延滞利息を除きます。)について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もなお支払いがない場合には、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いの日の前日までの日数について、年14.5%の割合で計算して得た額を延滞利息として支払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ただし、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15日以内に当該支払期日に係る債務全額の支払いがあった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ありま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