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 信 样本条款

誠 信. 36.1 如 承 辦 商 或 其 任 何 僱 員 或 代 理 人 被 發 現 就 合 約 或 任 何 其 他 政 府 合 約 觸 犯 《 防 止 賄 賂 條 例 》 ( 第 201 章 ) 、《 盜 竊 罪 條 例 》 ( 第 210 章 )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第 200 章 ) 或 根 據 該 等 條 例 訂 立 的 任 何 附 屬 法 例 或 任 何 同 類 性 質 法 例 所 訂 的罪 行 , 政 府 代 表 可 根 據 第 3 4 . 1 ( f) 條 的 規 定 終 止 合 約 。 36.2 在 不 損 害 政 府 的 其 他 權 利 及 補 救 的 情 況 下 , 承 辦 商 須 承 擔 法 律 責 任 , 負 責支 付 政 府 因 合 約 終 止 而 招 致 的 一 切 費 用 及 開 支 。 36.3 承 辦 商 簽 署 協 議 條 款 前 , 須 簽 署 載 列 於 附 表 9 的 聲 明 , 以 符 合 其 中 一 項 條件 。 如 承 辦 商 在 接 獲 政 府 代 表 的 通 知 後 拒 絕 按 規 定 簽 署 聲 明 , 獲 有 條 件 採納 的 標 書 即 根 據 招 標 條 款 第 13.3 條 而 告 無 效 , 而 且 再 無 效 力 。

Related to 誠 信

  • 协议主要条款 该协议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一) 协议标的性质:非排他的、除双方另有规定外不得转让的、不得分许可的、可撤销的、须付费的版权及商业秘密。

  • 协议主体 甲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沈阳东软系统集成工程有限公司

  • 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合同包1(渗滤液处理尾水转运车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投标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 附表二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 号)

  • 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 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 ( “△ ”)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 (元) 分项预算总价

  •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 审 内 容

  • 参考資料 別添1 競争的資金の間接経費の執行に係る共通指針 (平成13年4月20日 競争的資金に関する関係府省連絡会申し合わせ) 別添2 証拠書類一覧 別添3 研究活動における不正行為等への対応に関する規則別添4 競争的資金の適正な執行に関する指針 (平成17年9月9日 競争的資金に関する関係府省連絡会申し合わせ) 別添5 研究機関における公的研究費の管理・監査のガイドライン(実施基準) (平成19年2月15日 文部科学大臣決定) 別添6 研究活動における不正行為への対応等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 (平成26年8月26日 文部科学大臣決定) 別添7 複数の研究費制度による共用設備の購入について(合算使用)別添8 競争的資金における使用ルール等の統一について (平成27年3月31日 競争的資金に関する関係府省連絡会申し合わせ) 別添9 府省共通経費取扱区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