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终止 样本条款

计划的终止. 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满 10 年后,本计划自动终止。 在计划有效期内,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前终止本计划。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或本计划满 10 年自动终止后,公司将不再根据本计划授出任何限制性股票。 除非另有规定,在本计划终止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仍可按本计划的规定解锁。
计划的终止. (一) 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满七年后,本计划自动终止。
计划的终止.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计划的终止. 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满 4 年后,本计划自动终止。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前终止本计划。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公司将不再根据本计划授出任何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即时作废。除非另有规定,在本计划终止前授予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并仍可按本计划的规定行权。 在计划有效期内,公司若发生第 12.3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则本计划即时终止,公司不得再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期权,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即时作废。
计划的终止. 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满 7 年后,本计划自动终止。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后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计划有效期内,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前终止本计划。如果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提前终止本计划,或本计划满 7 年自动终止后,公司将不再根据本计划授出任何股票期权。 除非另有规定,在本计划终止前授予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并仍可按本计划的规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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