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分析 样本条款

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资产评估中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的评估方法,公正、客观地反映了收购资产的公允价值,给予投资者以充分、合理的判断依据。 根据上海东洲出具的DZ080288014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本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中交易标的调整后的账面净资产为511,670.97万元,评估价值为637,299.99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值24.55%,主要的评估增值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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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 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响应报价 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 附属書 Ⅰ「共通仕様書」

  • 授权通知的变更 1、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应当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书面的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以电话形式向基金托管人确认。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相关文件传真件和基金管理人的电话确认时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授权通知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若原件与传真件不一致,以传真件为准。

  •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本基金托管协议草案,该等草案系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可能不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 其他说明事项 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投标的情况发生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 评标办法 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