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原则. 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2 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原则. 2.1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2 具体评审事项由谈判小组负责,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1、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 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 采购人不徇私情,不得明招暗定,杜绝不正之风。
评标原则. 2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册招投标项目专用资料篇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2 实质性响应的判定
23.3.2.1 依据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进行判断,如涉及适用法律、税务等内容的偏离,将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判定。
23.3.2.2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关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基础上,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定。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 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包括运费和保险(提供产品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2、 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 投标内容及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4、 付款条件;
5、 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完毕,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6、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7、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8、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