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原则和办法. 综合评分法{本项目不以最低价为中标依据} 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因素见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只有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供应商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总分为100分,由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等三部分组成,详细评分细则见下表。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它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企业信誉、售后服务、业绩、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评标原则和办法. 综合评分法 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在最大限度地满 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标因素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