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投包裹 样本条款

误投包裹. 2.4.1 对于由最终客户或其他经销商寄送至 OTTO、实际应寄送至特定经销商的退货(所谓的“误投包裹”),将由 OTTO 与 Hermes Germany 转寄给正确的经销商,风险由经销商承担。所产生的运费和处理费用由 XXXX 承担。如果最终客户及时宣布撤销或按规定行使退货权,经销商无权拒绝因转发而迟到的误投包裹。 如果客户在撤销期或退货期内将包裹误投至 OTTO,在该情况下,视为已经符合了撤销期或退货权的期限。 OTTO 有权自行决定利用 OTTO 未能正确分配最终客户订单并因此也不会传递给经销商的误投件;这些误投件的所有权转移至 OTTO。对于那些尽管 OTTO 提出要求,但经销商并未在两周内提供德国的退货地址而造成的误投件,以及合同结束后 OTTO 收到的误投件,这点同样适用。 2.4.2 对于经销商收到的误投包裹或其他转寄物品,若该物品与 OTTO 市场相关但非经销商在 OTTO 市场销售,则由经销商每周至少两次寄送至 OTTO。由此产生的运费和处理费由经销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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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体制 本業務の実施に当たり、PMDA の意図しない変更が行われないことを保証する管理が、一貫した品質保証体制の下でなされていること。また、当該品質保証体制が書類等で確認できること。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8 一、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148

  •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实施周期 5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 ×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 管理费用 35,552.58 38,075.86 39,670.75 41,326.44 43,028.73 44,810.13 44,810.13 44,810.13

  • 管理费 本计划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管理费按前一日产品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由管理人收取。计算方法如下: H=E×年费率÷365;H 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E 为前一日的产品资产净值。

  • 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 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 (2) 招标文件编号: (3) 项目内容:

  • 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T 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 日预估现金部分、T-1 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 风险管理 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 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 风险管理部 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