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劳务外包或其他临时用工形式 样本条款

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劳务外包或其他临时用工形式.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存在以下劳务外包或其他临时用工形式: 发行人与嘉兴毅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保安服务方案》,约定由嘉兴毅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选定符合《保安服务方案》约定标准的保安人员派驻发行人厂区,负责公司园区内安保工作。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派驻在发行人厂区的保安人员共 5 人,经本所律师核查,嘉兴毅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已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每名保安均已取得保安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深圳百康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接收的实习生有:来自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86 名、云南技师学院 55 名、广东轻工职业 技术学院 10 名、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4 名、广东白云学院 2 名、广州市 公用事业技师学院 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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