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应收重庆佳府股权转让款的回收进展、发行人享有的质权的形成原因,重庆佳府是否存在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 样本条款

说明应收重庆佳府股权转让款的回收进展、发行人享有的质权的形成原因,重庆佳府是否存在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 2020 年 9 月 15 日,经云南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发行人与重庆佳府签署《产 权交易合同(股权类)》,约定发行人以 124,104,459.63 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重庆佳府转让重庆佳云 51%的股权。根据该《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重庆佳府应于合同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交易价款的30%即37,231,337.89元,剩余交易价款 86,873,121.74 元重庆佳府应于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剩余价款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至支付完毕之日期间按 4.35%的年利率支付资金利息。2020 年 11 月 2 日,重庆市长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上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并向重庆佳云换发《营业执照》。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约定,重庆佳府应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之前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86,873,121.74 元及相应的利息。 作为重庆佳府上述付款义务的担保,发行人与重庆佳府控股股东陶存先生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陶存先生将其持有的重庆佳府 70%股权(对应 3,500 万 元出资额)质押给发行人作为担保;同时,发行人与重庆佳府实际控制人陶加喜先生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协议》,约定陶加喜先生就重庆佳府上述付款义务以其名下所有资产向发行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对重庆佳府的股东陶存先生的访谈,重庆佳府成立于 2020 年 7 月 3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陶存先生是重庆佳府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并代武汉市佳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阳集团”)持有重庆佳府 100%股权。重庆佳府的实际控制人为陶加喜先生,其系陶存先生之父。 根据重庆佳府的反馈,由于新冠疫情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佳阳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工程进度及销售回款进度未达预期,造成暂时性现金流紧张,重庆佳府已违反《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的约定,尚未向发行人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86,873,121.74 元及相应的利息。 根据发行人与重庆佳府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发行人有权要求重庆佳府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日的,发行人有权解除该产权交易合同;根据发行人与陶存先生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发行人有权优先受偿重庆佳府 70%股权拍卖/处置所得款;根据发行人与陶加喜先生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协议》,发行人有权要求陶加喜先生履行其连带责任保证义务。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将持有的重庆佳府的债权以及该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以评估价格 8,687.31 万元转让给云天化投资,并已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收到云天化投资支付的债权转让全部款项。

Related to 说明应收重庆佳府股权转让款的回收进展、发行人享有的质权的形成原因,重庆佳府是否存在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情形

  •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项目说明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附件 3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 経常利益 121,208 104,331 69,886 64,016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 反社会的勢力の排除 規定第29条〕 2007年7月24日付での全国銀行協会「反社会的勢力介入排除に向けた取組み強化について」の申し合わせに準拠して、本条は定めています。

  • 甲方承诺 (一)甲方承诺,购买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其合法所有,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