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給付方式. (1)經理公司之報酬係按本基金淨資產價值每年百分之一點七(1.7%)之比率,逐日累計計算,並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除投資於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股票指數型基金(含反向型 ETF、商品 ETF 及槓桿型 ETF)外,投資於經理公司所屬集團管理之基金受益憑證,集團基金受益憑證之經理費應至少減半計收;投資於經理公司及所屬集團管理之基金受益憑證不得收取申購或買回費。
費用給付方式. (一)甲方於簽訂契約時,應以□現金給付□匯款轉帳方式□支票給付□其他 等方式支付乙方第一次費用計新臺幣 元。
費用給付方式. (1)經理公司之報酬,逐日累計計算,並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2)基金保管機構之報酬,逐日累計計算,並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曆月給付乙次。 (3)其他費用於發生時給付。